浙江省阿尔茨海默病重点实验室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老年研究院,于2021年3月由浙江省科技厅正式发文批准建设。为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的使用效能,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阿尔茨海默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等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的相关规定,特设立浙江省阿尔茨海默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热邀国内外相关学科高水平研究人员围绕阿尔茨海默病与脑健康等前沿领域,与本省重点实验室开展前瞻性合作研究,以解决阿尔茨海默病研究中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及关键技术问题,为临床诊治提供科学依据。
一、项目类别
第二批开放研究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具体如下:
(一)重点项目
主要围绕灵长类器官衰老的标志物研究。通过灵长类模型揭示灵长类器官衰老的表型特征和调控机制,为临床阿尔茨海默病等老年疾病的防治提供靶标。
(二)一般项目
研究领域一:阿尔茨海默病发病机制研究
研究领域二: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产品研发
研究领域三:阿尔茨海默病家庭社会应对
二、申请要求与时间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已在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方向上取得了较好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基础。项目研究目标和内容与浙江省阿尔茨海默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当前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2.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
3. 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备基本研究条件。
4. 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专著、论文或其它科技学术作品)归实验室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共有,应注明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和名称,且实验室必须作为第一或共同第一署名单位。中文署名为:“浙江省阿尔茨海默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温州医科大学老年研究院,温州325027”;英文署名为:“Key Laboratory of Alzheimer's Disease Of Zhejiang Province, Institute of Aging,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Wenzhou 325027,China”。所取得科研成果须注明经费资助来源于浙江省阿尔茨海默病研究重点实验室(项目编号:ZADIA25G0X,X代表具体编号)。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者依据发布的申请指南所确定的资助范围,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寄到本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并将电子扫描文档发送到重点实验室邮箱hr_ia@wmu.edu.cn (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请命名为“开放基金申请+姓名”)。
2. 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在收到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后,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将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填写开放研究基金项目合同书。
(三)申请说明
1. 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国际合作研究;鼓励已获得其它机构(如省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以上)资助项目的深入研究。
2. 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第二批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的执行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 资助额度: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80-100万元每项,资助1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5-20万元每项,资助不超过2项。
4. 项目一经批准,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根据年度建设经费情况统一安排。评审结果一般于评审会之后一个月内通知申请人。基金的使用按《浙江省阿尔茨海默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阿尔茨海默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内容施行。
(四)申报时间要求
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6:00。
项目申请表请下载附件1。
三、项目检查和验收
(一)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按项目合同书定期检查评估全部资助项目,包括科研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负责人需按计划要求提交阶段成果,如无法按期提交,或要求更改研究内容,或出现其它变故等,需提前1个月向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调整措施。
(二)本基金资助项目正常情况下应依据具体项目计划规定,按时完成研究计划,对未按进度完成或研究质量较差的项目将中止资助,中止项目的经费余额应退还本重点实验室。
(三)本基金资助项目结束时,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将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将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计划中规定的相关技术成果提交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归档。
联系方式
浙江省阿尔茨海默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生物医药科研楼北楼17楼
联系人:齐老师
电 话:0577-86699596邮编:325027
E-mail:hr_ia@wmu.edu.cn (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请注明“开放基金申请+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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